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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速读:万马股份: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2023-05-08 20:07:44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27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万马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4

债券代码:14959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1 万马 01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
  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道2159号,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
召开,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。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

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 1,005,158,336 股的 36.1110%。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

中小投资者(除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

决权的股份 5,315,818 股,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 0.5134%。

   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 7 人,代表股份 357,829,654 股,占公司总股本

的 34.5566%,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 1,005,158,336 股的

本的 0.4967%,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 1,005,158,336 股

的 0.5117%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1-

  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167,77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181%。

  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510,922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

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84.8585%;反对 13,2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

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83%;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

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4.8932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2-

 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0,285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181%。

 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167,77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181%。

 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053,950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95%。

   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397,0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

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82.7172%;反对 13,2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

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83%;弃权 905,522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

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7.0345%。

 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62,167,77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181%。

   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510,922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

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84.8585%;反对 13,200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

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2483%;弃权 791,6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

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4.8932%。

   三、独立董事述职情况

   本次股东大会上,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、赵健康先生、周荣先生就2022年度履职

情况作了述职。三名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22年4月18日登载于巨潮

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
   四、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3-

  北京中伦(杭州)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,认为:本次股

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《公

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表决结

果合法有效。

  五、备查文件

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》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 O 二三年五月九日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4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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